湯淨(臺大海洋研究所碩士生)
從7月底開始的故事課,不知不覺也過了一半。
「仙女」是這堂課的老師,在報名以前,我其實沒聽過她的名字。但看到我很佩服的文案寫手 育勝大大強力推薦,我決定聽聽仙女在Ted的演講,然後?
沒有然後,我就報名了。
仙女是位老師,還是兩位腦性麻痺孩子的媽媽,她對特殊生教育的關懷,故事聽來是非常動人的,而我也想說出這樣的故事。
課堂來到第三周以前,我都以為:所謂故事,不就是要用一些具特殊的、鼓舞人心的事來感動觀眾?可是我好像錯了。
腦袋裡想不出一些好像很有啟發性、能感動人心的idea,我赫然發現:所謂的故事,或許不是我想的那樣。
重點不是事情的大或小,也不是他人對這件事的評價,而是自己對於整件事的看法與結論。就算別人都認為這是小事一件,這仍是一件值得訴說的故事。
於是我寫下了先前心理諮商的經驗——一件我認為不值得與大家分享的事。在這個過程中,我發現故事可大可小,然而,一旦執著於大事,便會忽略日常生活的感官體驗,自然少了描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