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1日

從「與校長有約」談班會課如何進行(下)

▄「與校長有約」的小花
星期日,徽徽和澤澤以「小花理論」畫了「與校長有約」班會課的四格漫畫,班上從冷淡到熱衷的歷程。他們還關心地問我是否把我的嘴巴畫得太大了,我說:「我不介意,但一定要記得塗上紅色的口紅。」



「與校長有約」應該也在他們心中發了芽。

註:小花理論內容是說一個邋遢的年輕人,住在一個凌亂的房子,某一天有人送給他一朵小花,他放在書桌前靜靜欣賞,為了這朵小花他找到一個花瓶將它供養,可是他發現他的書桌實在太髒了,於是他開始著手整理他的書桌,接下來他發現他的房間與整齊美麗的書桌不搭配,於是他也將他的房間整理乾淨,最後他照鏡子發現自己披頭散髮鬍鬚太長,於是他也將自己重新梳洗乾淨,最後整個人與環境都煥然一新。

▄與校長有約提案單
星期一,經過了全班的篩選,班長在提案單上寫上了幾件可能可以立即改善的事項,我只要求逐條列出與明確的說明,就在導師欄上簽了名。



以下兩篇,是星期日晴晴和茵茵在班會課之後所寫下的心聲。期望學生的心聲能夠被看到。

▄班長的眼淚,學會承擔(晴晴) 
17歲的青春,憂喜參半,曾經漠視的不勇敢的,因著愛,奮不顧身。

對於選擇改變,我們很勇敢

我們真誠且熱切的試著發聲,說出對學校的想法,目的是希望透過與校長有約這個會議讓學校有所改變,進步,這甚至不只是為了304這個班級,而是真正的希望萬芳好,希望將來我們畢業後說起萬芳,滿是驕傲。

其實經歷過兩年的與校長有約會議之後,同學們對於對學校提出意見希望改善什麼的早已心死,因為每一次的提議不管是誠心誠意又或者直接了當的,總會在會議上被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反駁,搪塞著。

其實三年級了,我們大可不必再渴望學校改變什麼,我們可以消極的想反正快畢業了,學校若是不進步也與我們無關,這時候的我們也許被認為更該做的是專心唸書

其實我們可以選擇像以往一樣,就是去開了那場會議,拿了一張寫著學生諸多意見也都一一被回應的會議資料回來,而那些回應,是我們最不願看見的,那些看似是回應你了實質上一點改變也沒有,好像學校各級處室好無奈的告訴學生們,他們也希望學校好啊,可是沒辦法,各式各樣的,沒辦法。

所以說心死,所以我們原本是放棄改變的。原本以為這一次大家對於與校長有約會議不會提出什麼意見的,但沒想到事實剛好相反,因著老師提議我們分組討論,更多更實際的問題被丟出來,那些迫切被看見的需要也被拿出來討論。

同時,也因為換了新校長,我們更覺得不該交出一張空白的提議,而這是我們的選擇,即便知道所有意見也許會被各種理由藉口抹去,我們也選擇勇敢的試一次。
那一堂班會課,是我高中生涯最精彩的班會課。
那一次的討論,是我當班長這三個學期,最期待最樂見也最難忘的情形。

而那些熱絡的討論,詳細的思考,期望被看見的,全都是因為愛,因為對於萬芳高中,我們第二個家,那是我們僅僅17歲卻最勇敢的愛。

那是一場還沒打的仗,身為學生卻輸的徹底。

於是,在經過一整堂班會課分組討論之後,每一個小組至少都寫出了10項以上的建議,每組派了一到兩位同學上台分享解說他們的觀點,44位同學們提出的內容有些重複,有些措辭也不是那麼恰當,甚至是過於情緒化,那也許是最真實的反應,但身為班長,我還是決定把大家的意見彙整之後,與導師討論,條列式的在與校長有約的回應單上寫出那些歸納好修飾過,看起來不那麼刺眼的文字。因為比起抒發大家的怨氣,我想,在與校長有約會議上條理分明地說出對於學校的意見,是同學們更引頸期盼的。

就這樣,班會結束之後,正當還在整理大家的意見,我收到了學務處找304班長的消息。

原因是,我們班的班會紀錄簿上面直接了當地寫出了學校怎麼這麼爛諸如此類也許有些不堪入目的話,而紀錄簿上的那些話,是我踏進學務處才知道的,因為班會紀錄本在交出去的時候,並不需要經過班長。

學務處的老師說,你們自己讀萬芳怎麼可以這樣罵萬芳爛?

其實我知道的,那個「爛」字,我知道不好,甚至知道那樣的字出現在班會紀錄簿上只會讓看的人感到不舒服,但這不真的是紀錄的錯,那只是我們最真實的想法。而記錄,也最真實的寫出了那些需要被修正的文字。

學務處老師看了那些同學們在班會課提出的意見,但那是最原先的版本,也就是帶有一些情緒字眼未曾修飾過的那些建議。

我其實一點也不希望他看見那樣過於直接的話語,我擔心他反駁甚至是告訴我那些我們提出的意見有多麼可笑,而不出我所料的,他完完全全給了我那種,你們的意見太可笑了的感覺,而看到好像與自己有關的提議,會先急著滅火,反而忽略了真正重要的但我當然還是願意相信每一位老師主任教官們,都是為了學生好,只是也許方式不同罷了。

學務處老師接著說,你們怎麼可以把萬芳寫得好像連國小都不如,因為我們提出了學校投影設備不佳,看久了眼睛不舒服,又必須關燈才清楚些,但學校不讓我們裝置窗簾,所以即便關了燈外面陽光那麼亮,只是剛剛好營造了可以睡覺的氛圍,根本不會認真看螢幕,而萬芳隔壁的國小,卻可以連燈都不必關,學生們就清晰地看見螢幕上的畫面。

我們只是期待,想法被重視,訴求被看見

也許有好多好多因素造成學校行政體系無法滿足學生每個願望,這我能理解甚至也同意不是每個願望都能被實現,但當學務處老師有些激動卻委婉地讓我知道我們有心卻多麼無力,我們僅僅是學生這些意見完全會被打回的時候,我哭了,我在萬芳五年,第一次感受到那樣來自學校的權威,是多麼多麼的不可抵抗,我們即便是整個班級即便有很好很支持我們的導師可以替我們承擔一切,我們好像終究是在掙扎,我第一次感受到原來學生所有想法所有真心誠意提出期望改變的都可以被全數駁回,而我身為班長被叫去學務處,爭論最久的卻是班會紀錄上那個爛字有多麼不該出現,而不真的是我們提出的所有改善方向,對我來說,我打從心底的同意那樣的字眼多麼不堪入目,但我更認為,在被質問過後,你們該聽聽304提出那些意見背後的解釋,而不單單憑著自己的理解去反駁。

莫忘初衷

那些諸多意見,其實以往的與校長有約會議多數都被提出過,但也多數被各級處室若有似無的解釋過,而若有似無的原因是,那些解釋,只不過是委婉地告訴你,抱歉,不可能。

當然我還是必須說,學校在有些部分還是有在進步的,而我們身為學生也感同身受,之所以再一次提出那些意見,需求,願望,也是對於新校長,我們期望她能帶萬芳走向更美好的未來。

  因著愛這個學校,我們願意花時間精力去討論改變,看見那些不好的,試著去讓他變好,試著讓我們第二個家,永遠,在往前走,永遠比以前更美好。


▄願意嘗試,才會有收穫(茵茵)

看見問題,因為愛,我們提出改變公式 

我愛萬芳 也驕傲自己是萬芳人。

只是有些事情不太能理解,如果說學校是我們共同擁有的,那我們有權提出想法,也有權讓這些想法化為看得見的行動。

「與校長有約」是學校提供學生表達合理訴求的一個很好的管道,只是希望這不僅僅是個形式上的行為,更應該有實質上的表現,而不是讓「假民主」貫徹始終。

歷年也提出不少希望被改變的地方,只是被各種原因各種理由給合理化了學校原本的作為,那既然每每提出想法都只得到了這樣文字上的回應而已,下次,學生也不會想再提,幾次熱烈的心也會漸漸冷卻。

學生對自己朝夕生活要待三年的學校冷漠,進社會要怎麼對社會熱情起來,學校無非是培養學生思考能力的場所,但這些想法卻又被無情扼殺,既要我們有自治反思能力,卻又設限阻止,學生要怎麼進步。

「太熱的天早自習能不能開放開冷氣?
「早上很涼不需要。」
「下雨天能不能允許夾腳拖?
「有礙觀瞻不行」
「學務主任早上可以不廣播嗎,會影響學生自習」
「他很辛苦,廣播是為了提醒學生打掃」

  諸如此類,向來都是只在字面上做解釋,卻也沒真正解決最根本。

早上也不是每天都很涼,如果設一個底限溫度,不達標準不能開呢?

  下雨天要求穿拖鞋是因為鞋子是濕的真的很難受
不廣播是因為真的會影響到學生,應該會有其他的方式督促,而不是影響到全校學生。

過程令人灰心,但我們學會堅持 
那天班會課,全班同學熱烈參與「與校長有約」的議題討論,新校長新氣象,304的我們對萬芳還是有期待的,提出的想法都是身為學生的我們真實的感受,同時這堂課也是我進萬芳高中兩年最精彩的一堂課了,第一次,有「學生有能力改變學校」的感覺,平常這種想法只會讓人覺得很可笑,這次我們真心希望學校能變更好。

很好奇面對學生的積極,校方怎麼應對,是一如既往的消極,還是會有讓人引頸期盼的改變。

  
過沒多久,班長就被學校約談,提出的建議還沒到校長手上,過目的老師已經不高興了

一節課過後,班長哭著回來,只因為學校老師不滿意我們對學校的「負面批評」,也許我們用詞太過強烈,但所表達的看法卻也是現今身為萬芳高中304的我們內心最真實的想法,如果勉強自己去說學校多好,那也不是真正發自內心的感受,學校要的應該是我們的真心話吧,如果能改善或有雙方的交流溝通,也許更能確切有力的解決問題。

學校在看到不利於自己的地方就先急著喊話解釋,找班長問話也只是執著在我們為何批評學校爛,拘泥於文字表達,而不是解決學生的問題。公權力的可怕就在於,它能夠一邊輕易的穩住自己,堅持著自己一貫作風,一邊義正言辭的單方面否定你所有的想法,沒有任何討論空間,只因為你是強而有力的學校,而我們只是小小的學生。

只是很想問,學校既然希望能透過「與校長有約」的活動,讓學校攜手學生共同讓萬芳更進步,那為什麼每次有想法當我提出來,就被拒絕,當我一說話,就被否定,當我有心改變,想法就被抹滅。

也許會跌倒、失敗,但我們將光榮起身,放手一搏

提出訴求無非就是希望能改變原先我們認為可以改進的地方。學校既要我們提,但又不願意接受學生說學校不好,表達出來了,卻又說我們沒禮貌,那到底是要表面寫一些學校愛看的表揚呢,還是要看真實學生的意見呢,寫出太虛假的話終究也只為符合世俗的眼光,表現自己的學校永遠是最好的,學校是學生的第二個家,我們要愛自身學校,這是對學校的最基本肯定。

「與校長有約」就是希望能透過學生讓學校更進步,回應各個問題,如果能改善就要盡力而為,而不是找各種理由敷衍了事,用教師的威權否定一切想法,讓「與校長有約」淪為形式上的程序,畢竟學生也是學校的一份子,也希望能讓萬芳變更好,成為我們萬芳人名副其實的驕傲

當然知道不是每個問題都能得到一個滿意的解答,也知道這次提的建議很有可能半數以上被打回。能理解學校不是許願池能達成你每個心願,但至少我們邁出了第一步,賭上了我們對學校的期許


對萬芳,304這次愛的很勇敢。